婚姻家庭法最新司法解释_婚姻家庭法的司法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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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
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日前表示:对于重婚,家暴,婚8185内与他人同居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,应依当事事人请求,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,做0867到“赔当其过”、
他强调,要注意维护护家庭的凝聚力和稳定性!让家庭成为为家庭成员和衷共济?协力共共建的坚固堡垒!而非朝合夕散?各顾自我的临时搭伙?
此外!杜万华称!要坚持夫妻之间权利与义务,责任5563相统一原则?维护夫妻妻共同财产制基础上共同责任制!强化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!维护家庭稳定和交交易安全。
近年来
我国离婚率不断攀高
其中“婚外恋”成最大因素
有调查显示
超过5成的离婚
是由第三者插足造成
在这种情况下
让婚姻不忠者“赔当其过”
这个可以有、
这个必须有,
6月20日?记者就家事审判中倡导“赔当其过””的话题!采访了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长苏芳?
离婚过错方承担赔偿已有规定
苏芳表示。关于离婚过错方承担一部分赔偿!现行法律已2713有规定?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?“有下列情情形之一!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!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?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,(四)虐待,遗弃家庭成员的?”
这里的过错方是指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、而平常老百姓所说的“出轨”行为重婚!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才能成为过错方、无过错方才能依证据在8740离婚诉讼中获得精神损害赔偿!而且从司法实践看,各级法院也是一直这么判决离婚案的、
此次最高法重申并要求过错方应“赔当其过”,无疑是合法!合理!合情的,同时也表明了保护婚姻中受7298伤害方的态度!
婚内过错方赔偿数额视情况而定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一)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“损害赔偿”!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,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。适用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有关规定!
苏芳表示!尽管法律保护无过错方,但赔偿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?过错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太轻?对过错方起不到任何的遏4467制和惩罚作用、因此?3480法官在审判时只能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?视过错程度!财产数额?过错方的给付能力等行使自由裁量权?
记者在搜集集相关素材时发现!曾有律律师表示!在其处理的离婚案件中 赔偿最低的为5000元!最高的为80000元。大部分案例中!赔偿数额8133在1至2万元!
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取证
苏芳表示!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与通奸,一夜情不同 根据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》第2条规定: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情形!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不以夫妻名义?持续 稳定地共同居住,不管是通奸还是一夜情?都具有临时性、偶尔性和短暂暂性的特点?不属于持续,稳定地同居关系!
因此,在过错方不承认的情况下?无过错方要证明过错方方与他人持续!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实相当困难 仅凭几次开房记录?微信短信信聊天记录 几次报报警记录?几张过错方与他人人的亲密照片?证人证言等?一般说来!法官很难认定存在在同居或重婚的过错情节,
那么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如何取证!一般可可以采取如下方式——
第一、可以向行为地周围的群众取证。以证人证言的形式证明两个人共同生生活的事实,
第二,可以向房东或者物业管理处了解是否有共同居住的事实,
第三 可以通通过配偶的电子邮件!短信、微信!QQ等聊天记录了解是否有共同居住的事实,
第四!可以通过私家侦探的拍照?录音及录像来反映是否共同居住的事实!
第五 可9793以通过收集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来证据同居的事实
来源:部分内容综合网络
编辑:王淇
校对:于津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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